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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最高法: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杜拉拉    时间: 2011-5-24 18:39
标题: 最高法: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
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(记者 李婧)今天,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,根据该报告,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、稳定发展的阶段。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。  H# W1 S6 Z* D3 |+ f# C: `

! z& N6 h% o7 t) L( J9 U3 q报告显示,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,严格证据审查判断,确保证据确实、充分,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、适用法律关,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,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) \- n) e  q' z4 i*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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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指出,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,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;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,对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的,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,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,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,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。
作者: 丢手帕    时间: 2011-5-25 00:03
路过
作者: yy之王    时间: 2011-5-26 00:03
纯属路过!
作者: 后后的家伙    时间: 2011-5-27 00:33
我晕死~
作者: 老酒壹壶    时间: 2011-5-27 00:36
吓死我啦~
作者: love547432629    时间: 2011-5-28 00:03
顶顶更健康,越顶吃的越香。
作者: zzaitt    时间: 2011-5-29 00:03
呵呵 你想就来嘛~~
作者: 522696918    时间: 2011-5-30 00:03

作者: 古枫1990    时间: 2011-5-31 00:10
  
作者: 706457265    时间: 2011-6-1 08:27
不错不错,我喜欢看   
作者: 痴情小鸵鸟    时间: 2011-6-2 02:23
   楼主,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。我惟一能做的,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
作者: reyesterdays    时间: 2011-6-3 00:03
楼主没我帅,哈哈~
作者: 牛牛气    时间: 2011-6-4 00:03
~~~ 我只回帖,从不看帖!
作者: 杜拉拉    时间: 2011-6-5 10:23
楼主强呀, 这样贴子也能发表出来,对你佩服之心比长江的水还多哦  
作者: 知在    时间: 2011-6-6 00:40
支持.    
作者: 傻哈哈一大个    时间: 2011-6-6 15:28
哈哈,这么多的人都回了,我敢不回吗?赶快回一个,很好的,我喜欢
作者: 想去看你    时间: 2011-6-7 00:15
强烈支持。楼主万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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